IMC領導統御演講比賽實施辦法
中華民國國際工商經營研究社(簡稱IMC)為提昇台灣年輕人領導統御能力(leadership),培養具有遠見與熱情,而且分析、溝通、表達能力俱優的青年人才,特舉辦本演講比賽以發掘具有leadership氣質與潛能的有為青年。
二、 參賽資格
凡年齡25歲(含)以下(民國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),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均得報名參賽。(曾參加本比賽榮獲第一名者不得重複參賽)
三、 報名程序
(一)至IMC網站下載演講比賽報名表格,填妥後email至IMC,檔案名稱「IMC領導統御演講比賽」,信件主旨「報名領導統御演講比賽」
(二)親洽IMC全國各社辦公室填寫報名表格。
四、 比賽規則
(一)初賽
1、主辦單位:全國13社,各社分別舉辦,各社辦理初選時應向學校以及媒體廣為宣傳,推廣IMC此項遴選活動讓學校以及各界知曉。
2、評審將以參賽者之演講內容、語言能力、及儀態等項目為評分標準,選出優勝者一名參加決賽,初賽當日即公佈入圍決賽者名單。
3、各社入圍決賽者名單,應於8月31日前報聯合會秘書處。
4、每人演講時間為10分鐘,演講者開始講話或表演動作即開始計時。
5、參賽者於賽前一小時至比賽地點報到,抽籤決定出場順序,逾時未到者以自動棄權論。
6、參賽者不得攜帶講稿或參考資料上台。
(二)決賽
1、主辦單位:全國聯合會。
2、承辦單位:次年度承辦全國大會之地方社。
3、決賽時間:9月24日(星期六)。
4、評審將以參賽者之演講內容、語言能力、及儀態等項目為評分標準,選出優勝者四名。
5、每人演講時間為15分鐘,演講者開始講話或表演動作即開始計時。
6、參賽者於賽前一小時至比賽地點報到,抽籤決定出場順序,逾時未到者以自動棄權論。
7、參賽者不得攜帶講稿或參考資料上台。
五、 評分標準
(一)內容65%、語言能力(詞語正確性、流暢度、發音、語調)25%、儀態10%
(二)初賽
時間 |
計分方式 |
不足8分鐘 |
扣10分 |
8分至9分鐘 |
扣5分 |
9分1秒至11分鐘 |
不扣分 |
11分鐘以上 |
扣5分 |
(三)決賽
時間 |
計分方式 |
不足13分鐘 |
扣10分 |
13分至14分鐘 |
扣5分 |
14分1秒至16分鐘 |
不扣分 |
16分鐘以上
|
扣5分 |
六、 評審 由IMC聯合會理、監事或延聘專家擔任之,並由理事長主持評審會議。
七、 決賽獎金
(一)第一名 獎狀乙只及獎金60,000元
(二)第二名 獎狀乙只及獎金30,000元
(三)第三名 獎狀乙只及獎金20,000元
(四)第四名 獎狀乙只及獎金10,000元
八、 獎金來源 以公開募款之方式籌募之
九、本辦法經IMC全國聯合會理、監事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
查詢報名: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spreadsheets/d ... nVmUQ1Bi-lueMNhpL/pubhtml